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包含课程考核和论文撰写与答辩两个阶段,分阶段缴纳学费。 (1)课程考核阶段: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须在规定年限之内修完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关课程,考核合格,并通过外国语、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2)硕士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申请人必须在完成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后向学校提出学位论文申请,申请人通过考试后,应积极主动与导师联系,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入论文阶段的,学员自己一力承担。并根据学院论文阶段工作安排,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硕士论文撰写、评审、预答辩、答辩等工作。
课程设置按学校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应修课程为准,学位课程的考查方式按照学校要求,具体以实际结课课程为准。申请人按照课程设置上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老师布置的课程考核,考核合格者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在每年的5月底,申请人可根据自己所申请专业,于3月份在网上进行全国统考报名,报考科目为“专业综合”+“外国语”,学科综合和外国语的总分均为100分,60分合格,报考费用自理。
申请人须在修满规定的学分并取得全国统考合格证后一年半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硕士学位后的半年内完成。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答辩合格的学员可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
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途中止课程考核或论文撰写与答辩阶段学习,须由本人向所属院、系、室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缴纳费用不退。
学校协助申请人办理报考、课程学习、论文答辩等相关环节工作。申请人需准确、及时的把相关信息告知学校,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参加学习和考试。申请人应确保自身人身安全,如因申请人过失导致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等造成的损失或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申请人应确保通讯顺畅,如变更手机号码应及时通知学校有关管理人员(班主任),如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学校无法及时告知申请人参加学习、报考、考试等造成损失学校将不负任何责任,建议申请人在读期间不要变更联系方式。
如因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变化,学校会及时下发通知,办学单位不予任何补偿,报名时学校工作人员口头表达如与招生简章、报读须知、报读流程不一致时请及时联系。
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统一部署,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全省高校后勤管理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整治内容
学生食堂、公寓、商业服务、能源保障、招标采购、工程建设、维修改造等后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损害师生利益或师生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举报方式
网络举报:http://jyt.shaanxi.gov.cn/gzfw/houqin/
电话举报:029-88668671
受理举报期限:2023年7月28日—12月1日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
四、举报须知
(一)鼓励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问题线索应有详实证据。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问题线索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制造假证等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省教育厅对举报人及内容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根据省纪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统一部署,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全省高校后勤管理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整治内容
学生食堂、公寓、商业服务、能源保障、招标采购、工程建设、维修改造等后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损害师生利益或师生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举报方式
网络举报:http://jyt.shaanxi.gov.cn/gzfw/houqin/
电话举报:029-88668671
受理举报期限:2023年7月28日—12月1日
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
四、举报须知
(一)鼓励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问题线索应有详实证据。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问题线索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制造假证等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省教育厅对举报人及内容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我校计算机学院现需对课程录制进行招标,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前来报名。
报名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请报名时携带要求的资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学校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质审核。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6日17:00
报名地点:西安邮电大学长安校区办公楼117
联系人及电话:朱老师 88166850
各学院:
根据中国数学会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工作组与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陕西省组委会通知,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将由山东大学承办。我校参赛工作由教务处领导,理学院组织实施。现将竞赛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与报名方式
1. 参赛对象
我校2020,2021及2022级本科生。
2.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
3. 报名办法
每位参赛学生须向参赛单位缴纳报名费100元,用于竞赛工作的组织、命题、评奖、颁奖以及其他与竞赛有关工作的费用。本次报名通过微信扫码在线报名并缴费的方式完成,报名小程序的二维码如下:
4. 联系方式
联系人:师老师、楼老师
联系电话:15891733460/18192856525
竞赛办公室:长安校区西区理学院413
二、竞赛办法
1. 竞赛时间
本届竞赛初赛预计于2023年11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举行,决赛时间待定。
2. 竞赛地点
初赛与决赛分别在西安邮电大学与山东大学举行。
3. 竞赛内容
(1)非数学专业A类(理工类)与非数学专业B类(经管文史类)
初赛考试内容:高等数学。
决赛考试内容: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所占总分的比例分别约为80%、20%)。
(2)数学专业B类
初赛考试内容: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所占总分的比例分别约为50%、35%及15%)。
4. 决赛试卷类型
低年级组(大一及大二学生):在预赛所考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常微分方程(所占总分的比例约为15%)。
高年级组(大三及大四学生):在大一大二学生考试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实变函数、复变函数、抽象代数、数值分析、微分几何、概率论等内容,由考生选做其中三门课程的考题。增加的内容所占总分的比例不超过50%。
以上考题所涉及的各科内容请参看由佘志坤主编、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命题组编写、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参赛指南》。
三、奖项设立
竞赛设初赛奖(以省、市、自治区作为赛区,军队院校为一个独立赛区)与决赛奖。
初赛奖:按照数学专业类(分A类和B类)与非数学专业类分别评奖。每个赛区的获奖总名额不超过总参赛人数的35%,其中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比例不超过赛区总参赛人数的8%、12%、15%。颁发“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等奖”证书。
决赛奖:参加全国决赛的总人数原则上为600人(其中数学类、非数学类学生各300名)。参加决赛的名额由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工作组讨论确定。各参赛学校各自拟定参加本届决赛的名单,分别上报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工作组和竞赛组织委员会。参加决赛的学生名单资料齐全,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校、专业、初赛编号等。决赛阶段按绝对分数评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颁发“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决赛*等奖”证书。
四、其它
后续比赛相关通知,会在2023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的微信群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报名通知和陕西赛区通知或登录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官网(http://www.cmathc.cn)了解。